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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关于双柏县审计局2019年至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jytyj -/2023-0720002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审计局于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对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双审财报〔2022〕27号《审计报告》于2023年1月6日收悉,我校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审计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针对提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现就审计组对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2019年至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77892.62元。

妥甸中心小学2019年至2021年以购买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及制作宣传品名义虚开发票16次套取公用经费共177892.62元,其中:2019年6次58990.62元,2020年6次63936.20元,2021年4次54972.07元。所套取的资金用于购买深井泵2000元、电视机9000元、冰柜及冰箱6340元,支付接待费73651.62元,教代会及教师节等伙食费21427.20元,补偿费21350.86元,教学仪器存放租金20000元,演出服及大鼓7968.21元,偿还桂花井小学欠信用社贷款4000元,其他公用支出12161元,合计支出177898.89元。

整改情况:我单位结合财政财务审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修改制订了新的财务管理办法(附后),并明确要求在财务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规定。要求所有经费的支出应开具正式发票进行报销,对手续不齐或不合规的单据视为无效支出,不进行核销;所有支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经手人方可进行;对于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物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签批制度;从严控制学校的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文件双办字〔2017〕8号《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六不准”的通知》(双办字〔2017〕8号)、楚财教(2018)21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教(2018)21号)中“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的要求、(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内部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双办字(2018)86号)要求执行。

2.多发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

妥甸中心小学教师叶某于2020年9月22日下午至25日请事假3.5天,学校未按规定扣发2020年9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导致多发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

整改情况:妥甸中心小学于2022年11月21日在审计期间将多发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追回,2023年2月14日将追回的多发乡镇岗位补贴上缴了省级财政(缴款凭证附后)。同时,组织教职工对《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楚人社发〔2014〕37号)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要求教职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学校认真上报考勤到中心校办公室备案制度,学校办公室按月认真统计好考勤,工资审批人员与办公室人员及时核对考勤情况,对不应计发的人员按要求执行,如有多发的情况应予及时追回。

二、对“食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多支付食材采购款44577.79元。

(1)多支付营养餐食材采购款7270.88元。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陈某向九石完小供应营养餐食材26376.48元,2019年1月28日,妥甸中心小学支付供应商陈某九石完小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营养餐食材款33647.36元,多支付7270.88元。

(2)多支付寄宿制食材采购款37306.91元。2019年3-4月,陈某向九石完小供应寄宿制食材33496.7元,2019年5月10日,妥甸中心小学支付供应商陈某九石完小2019年3-4月寄宿制食材款70803.61元,多支付37306.91元。

整改情况:妥甸中心小学于2022年11月22日在审计期间将多支付食材采购款44577.79元追回单位账户,于2023年2月15日将追回的食材采购款全额缴入县财政(缴款凭证附后)。并要求学校财务严格执行《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责任制,在结算食堂原材料采购货款过程中,必须经过财务人员、食堂总务、验收员三方核对确认,确保食堂货款支付的真实性、准确性。

2.虚增食堂支出109006.52元。

(1)食堂账面食材结算数量大于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导致多付食材款虚增食堂支出103854.52元。一是2019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0日食堂账面猪肉结算数量大于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共2188.66市斤,多付货款41778.20元;二是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食堂账面大米结算数量大于实际验收入库数量6000公斤,多付货款34960元;三是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食堂账面结算菜籽油数量大于实际验收数量1834.4公斤,多付货款25388.32元;四是2019年9月鸡蛋结算数量比验收数量多8件,按当时结算价216元/件计算,多付货款1728元。

(2)食材验收入库计量单位错误,导致多付食材款虚增食堂支出5152元。妥甸中心小学2021年5-11月向楚雄家嘉缘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菜籽油4600升,中标价为14元/公斤,实际按14元/升结算,1升食用油按0.92公斤换算,每升单价为12.88元,每升多结算1.12元,合计多支付菜籽油款5152元,其中:营养餐经费多结算1839.04元,寄宿制经费多结算3312.96元。

整改情况:妥甸中心小学在审计期间已追回虚增食堂支出109006.52元(2022年11月15日追回59428.8元、11月22日追回11167元、11月24日追回38410.72元),于2023年2月15日将追回的虚增食堂支出款缴入县财政(缴款凭证附后)。学校严格加强食堂的管理,配齐配足了食堂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轮岗,并组织学习《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等文件,加强廉洁纪律教育、风险意识教育,将隐患用制度抓落实,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学校党总支对以前从事此项工作和现在从事财务、后勤管理的人员进行组织提醒谈话和廉洁教育(资料附后),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风险防范管控,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挤占学生伙食费25116.8元。

(1)会议餐费支出挤占学生伙食费4739元。妥甸中心小学将2020年12月会议餐费4739元转换为购买学生食材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其中:寄宿制中列支3983元,营养餐中列支756元。

(2)购买清洁用品及厨房用具支出挤占学生伙食费20377.80元。妥甸中心小学在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将购入的清洁用品及厨房用具换算为等额食材,列入同期寄宿制经费开支,挤占学生伙食费20377.80元。

整改情况: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20〕4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号)文件精神,按实计入食堂支出,不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对挤占学生伙食费25116.8元的支出,学校于2023年3月17日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将挤占的生活费划拨食堂帐账户,并按经费列支渠道合规支出经费。

4.食堂食材采购不规范。

(1)向非供货商采购食材。2018年5月妥甸中心小学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定猪肉、鸡蛋、10种蔬菜、米线、面条的三家供货商,双柏县泽斌鲜肉店未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但学校与其签订供货合同,2018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查姆小学的鲜肉均由其配送,2019年至2021年期间供肉159.20万元。

(2)未按规定采购食堂大综食材。查姆小学营养早餐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等方式采购,直接与双柏美鲜蛋糕店、双柏县粗粮一号小吃店签订供货合同,2019年至2021年双柏美鲜蛋糕店共供应糕点70.42万元,双柏县粗粮一号小吃店共供应包子、牛㚫113.91万元。

(3)食材采购价格监控管理不到位。2018年8月25日妥甸中心小学与食材供货商签订的合同第六条约定“乙方供货的食品价格,由中心校总务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原则上不高于双柏市场同类价格。”2019年至2021年,妥甸中心小学实际并未进行市场询价比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对食材价格作动态调整。

整改情况:2023年2月起,学校已终止原来所签订的供货合同,并按《双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特许经营配送合作协议》的要求,与双柏县汇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进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供货配送,并严格按照《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有效提高供餐质量。

三、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未入固定资产账45888601.01元。

(1)已投入使用建筑物未入固定资产45810678.01元。截至2021年12月,妥甸中心小学已投入使用建筑物19项未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5810678.01元。

(2)购买设备未入固定资产77923元。2020年至2021年,妥甸中心小学购买净水器、冰柜等设备未入固定资产77923元,其中:2020年71693元,2021年6230元。

整改情况:我校2022年9月和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对接核对,于12月底完成以上建筑物的账务和资产的入账补记工作,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凭证等资料附后)。同时,在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资产,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未实施政府采购77923元。

2020年至2021年,妥甸中心小学采购净水器、冰柜等设备未实施政府采购77923元,其中:2020年71693元,2021年6230元。

整改情况:学校在今后资产管理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的规定。严格将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未办理手续和程序不合规的采购一律不准实施。

五、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账制账簿不健全。

一是2019年学校往来款账套只编制了会计凭证,未设置会计总账和明细账;二是2019年学校营养餐经费账套、寄宿制经费账套未进行会计核算,只是用电子表格对数据进行汇总,对原始凭证进行装订;三是2019年至2021年学校营养餐和寄宿制食堂未登记食材入库、出库、结存台账,未对食堂仓库进行盘点,审计组于2022年10月23日对食堂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共盘出实物51种,按当时采购价计算价值27146.3元,食堂账面库存物资无余额。

整改情况:学校依法设置了会计账簿,要求所设置的会计账簿保证其真实、完整性,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强化学校食堂账务管理工作,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附后),特别是在食材采购、入库、出库环节建立明细的台账登记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建立营养餐和寄宿制食堂食材的入库、出库、结存台账,每月月末对食堂仓库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2.学生食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1)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充值消费系统充值、现金收款均由一人操作,2019年9月以前由韩某一人操作,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由叶某一人操作,2022年9月起由苏某一人操作。

(2)充值消费系统数据未按规定操作和保管。2019年9月启用第二套充值消费系统后,2019年9月以前第一套充值消费系统的数据被全部删除且无备份数据;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第二套充值系统中,毕业学生的充值消费记录在系统中被删除。相关充值消费数据的真实性无法查证,系统管理、使用存在重大缺陷。

整改情况:审计提出问题后,学校加强了对学生充值、消费系统的管理,分设了收款员、充值人员和审核管理人员,明确管理权限,并要求现责任人记录好原始台账,及时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学校也根据双柏县教育体育局的要求,在2023年2月启动“智慧食堂”系统建设,在3月底完成投入使用。

3.未存入学生伙食费充值现金14081.04元。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充值系统管理员叶某应存未存学生伙食费充值现金14081.04元,妥甸中心小学账面未反映,其中:一是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充值系统管理员叶某在充值系统中将545名学生刷卡消费的11805.97元,直接在学生充值收入中用负数抵减,导致实际少存入充值现金11805.97元;二是2019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叶某收取28名学生现金3580元,实际充值到学生饭卡1184.20元,少充值金额2395.80元;历年累计少存入19.97元。

整改情况:学校于2022年10月21日制定了《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附后),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及时进行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调整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并能有效进行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实行了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对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及时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校于2023年2月15日将追回的未存入学生伙食费充值现金款缴入县财政(缴款凭证附后)。

4.现金缴存不及时3550851.1元。

(1)学前班管理费缴存不及时90250元。经过核对2018年秋季至2019年秋季学前班管理费收取及缴存情况,发现该部分款项收取现金由食堂总务李某保管,未及时存入对公账户,涉及金额90250元,其中:滞留3-10天6000元、11-20天10500元、21-30天17500元、30-60天47250元、60-75天9000元。

(2)学生预交伙食费充值现金缴存不及时3460601.10元。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妥甸中心小学学生伙食费充值现金由系统管理员收取后,于月末或次月存入学校对公账户,资金滞留个人手中,涉及金额3460601.10元,其中:2019年3-6月杨某收取的充值现金57884元,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叶某收取的充值现金3001817.10元、两次学生家长退回的困难学生补助400900元,合计3402717.10元。

整改情况:学校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对学前班管理费、预交伙食费和其他收费的管理,要求收取的现金及时缴存单位账户,确保资金安全。明确要求在资金收取过程中,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个人保管资金不得超过两天。

结合此次审计工作中我校出现的问题,学校一方面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要求主动学习,掌握新形势新政策;其次是对涉及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思想教育,调整工作岗位,并承担因工作现任心不强所造成的损失,同时在校内通报批评并在总支会进行检讨说明,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结合学校财务工作的短板,计划申请再招专业性的会计人员完成财务工作;四是学校主要领导加强对财务后勤工作的检查力度,举一反三,确保资金的支出规范。

学校党总支多次组织班子成员、业务人员学习《双柏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认为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是学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从中汲取教训,同时也要结合建议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摆学校财务工作中的漏洞,杜绝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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